招生简章
Admissions Guide
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发布日期: 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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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1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本科直博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硕博连读仅限北京师范大学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
一、招生人数
1.各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部分专项计划。
2.每位导师的拟招生人数已在专业目录中说明。除明确标注了拟招生人数的导师外,其他导师的实际录取人数将依据其承担科研任务、生源质量、所在院(系)的招生总名额等在录取阶段综合确定。
3.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满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全国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作为第一主持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两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单证专业硕士在报考时如果尚未获得硕士学位,须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北京师范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的学籍。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书面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北京师范大学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名办法
【说明: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北京师范大学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四、考核
考核分为初审选拔和复试考核两个阶段,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流程及要求见院(系)“申请-考核”制办法。
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须在参加复试考核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院(系)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思想政治理论。
五、录取
依据院(系)考核结果,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北京校区和珠海校区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北京师范大学,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北京师范大学。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京师范大学。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本科直博生学制五年),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均须全脱产学习。培养地点在北京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第一年北京师范大学将在昌平校园G区安排住宿,第二年和第三年北京师范大学将在海淀校园安排住宿;物理学系、天文系、环境学院和水科学研究院部分实验室入驻北京校区育荣校园,因此,上述4个院(系)在北京校区培养的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北京师范大学将在昌平校园G区、海淀校园和育荣校园统筹安排住宿;人工智能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将在昌平校园G区安排住宿;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考生不安排住宿。培养地点在珠海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由北京师范大学在珠海校区安排住宿。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北京师范大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学位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普通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万元,三年共计3万元。学费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每生每学年0.8万元),后三学年按普通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
2. 北京师范大学奖助体系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
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享受学术学位硕士生奖助待遇,后三学年享受学术学位博士生奖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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